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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03-23 06:44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

 1.卫生杀虫剂安全使用原则

(一)合法用药原则

    选用产品必须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标准,即所谓的农药“三证”。卫生杀虫剂属于农药登记管理的范畴,在使用前,一是要取得农业部的农药登记证;二是要取得国家发改委审批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三是取得相关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产品质量标准。杀虫剂必须是用于卫生用途(农药登记证第一个英文字母是W)。

(二)高效、低毒、安全原则

    选用产品必须低毒与确保安全使用。卫生杀虫剂在安全使用方面有很高的要求,选用的产品必须对高等动物安全、低毒,纯度高杂质少,对防治对象敏感性高。提倡使用以拟除虫菊酯类为主的对高等动物低毒的杀虫剂,以确保使用安全。

(三)质量保障原则

    选用产品必须性能稳定质量有保障。卫生杀虫剂产品质量,主要体现在杀虫效果和使用安全等方面。选用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并已广泛推广应用、社会信誉度好,质量有保障。

(四)绿色环保原则

    选用产品必须是环境友好型、绿色环保型,对害虫既要有强大的杀灭效果,又要对环境影响小。

(五)禁用、停用、限用原则

    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高毒、剧毒的卫生杀虫剂;暂停使用高抗性的敌敌畏产品(含复配产品);限制使用有机磷制剂。

2.卫生杀虫剂优先选用原则

(一)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优先原则

优先选用有效成份为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在我国登记的卫生用药剂品种。

(二)环境友好型制剂优先原则

优先选用对环境友好、刺激性少、环境污染少的药剂。优先剂型包括水基制剂、缓释剂。

(三)生物药剂优先原则

优先选用效果确切、对非靶标生物无毒性的生物性卫生杀虫剂,如球型芽孢、苏云金杆菌。

)本地适用优先原则

优先选用常用于深圳地区、效果确切、绿色环保的主流产品。

3.防制器械安全使用原则

(一)匹配原则

根据防治的要求和药物的剂型选择合适的防制及喷雾器械,有效提高药物效果。

(二)性能优良原则

喷雾器械选用需达到以下要求:

1)雾化性能好,喷出的雾粒要均匀;密封性、耐腐蚀性好;使用寿命长,无渗漏、滴液现象。

2)操作性能好、机动性能强:操作灵活、方便。车载超低容量喷雾器喷雾方向能够随时调整,可以在较大范围内实施机动。

(三)选用水基剂型原则

用于室内空间喷洒或滞留喷洒的卫生杀虫剂剂型原则上只能使用以水为溶剂刺激性小的产品,包括水乳剂、悬浮剂(胶悬剂)、微胶囊剂。

(四)禁止烟气原则

室内环境喷洒选用不产生废气的电动式、充电式喷雾机,或手动喷雾器械,室内禁止使用热烟雾机以及发烟性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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