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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姐”事件追踪:搭档高引娥被曝三重身(2)

2019-03-21 19:34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阿狸

记者从相关渠道查询后发现,高引娥其中一个号码为“14232519671011XXXX”的身份证发证地为山西省吕梁市兴县。而根据公安机关此前对龚爱爱的调查结果显示,龚爱爱其中一个身份证“142325196605053505”的发证地同为吕梁市兴县。

二者之间有无关联,还有待进一步调查。此外,记者调查发现,高引娥另一个号码为“61272219670908XXXX”的身份证发证地为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其住址也在神木。也就是说,这个高引娥和“房姐”龚爱爱为神木老乡,却都拥有从山西兴县办理的另一个身份证。

她与“房姐”什么关系?“房姐”搭档 海南、西安或有房产

根据网络爆料显示,高引娥不仅在北京拥有多套房产,其在海南也有房产。

虽然上述爆料尚未被证实,但记者通过相关渠道查询发现,龚爱爱的这个“搭档”高引娥,在过去一年时间里,频繁搭乘飞机往返于北京、西安、榆林、三亚和海口五地。

记者在神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神木”网搜索高引娥后发现,在一份标有“神政办发<2010>86号”《神木县关于进一步做好问题乳粉清缴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中,所显示的“县食安委办公室联系人”中,就有“高引娥”这个名字。不过,文件中所提到的高引娥是否与和龚爱爱有关的高引娥为同一人,还尚未得知。

她有几个身份?高引娥或有第三个身份证

1日下午,记者通过相关渠道查询发现,和龚爱爱关系非同一般的高引娥除了拥有法院透露的两个身份证外,很可能还有第三个身份证。高引娥可能拥有的第三个身份证同为“612”开头,身份证号码显示其出生年月为1957年3月26日,与另外两个身份证号码显示的年龄,相差了10岁。户口所在地为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有信息显示,这个身份证号码,于1月17日购买了从西安飞往榆林的机票。

法律专家谈“房姐”事件

公安机关不立案或面临渎职

一问

警方查封“房姐”

房屋有何法律依据?

按照北京警方通报的情况,“房姐”龚爱爱在京一共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方米。目前北京警方已对“房姐”利用违法北京户口所购买的10套房产和一辆汽车予以查封。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称,就龚爱爱办理假身份证一事已经涉嫌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但是涉嫌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否就可以查封其名下房产还是两回事。洪教授认为,警方查封龚爱爱房产的依据只能有一个,就是其购买房产的资金是涉嫌违法所得。如果警方没有这方面的证据,仅凭龚爱爱用假身份证购房就查封其房产不妥。

二问

用假身份证购房

是否构成犯罪?

洪道德教授表示,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用假身份证购买房产还只是行政机关处理的范畴,不是刑法处理的范畴。行政机关对于使用假身份证购买房屋可予以冻结。

三问

“房姐”房产将如何处理?

洪道德教授表示,如果房姐的房产购买资金都是合法取得,那么仅凭其是用假身份证所购买还不能予以没收。如果经法院查明房姐的房产是违法所得,其将面临两种处理,一是如果用涉嫌诈骗的钱财所购买,其名下房产将被拍卖,钱款返还受害人。如果既是违法所得购买的房产又没有被害人,其名下房产将被没收上缴国库。

四问

公安机关办的身份证

是否也算假证?

根据北京警方披露的消息,帮助龚爱爱在北京办理假身份证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那么,龚爱爱从公安机关办出的身份证是否也应该以假身份证论处呢?还是只有在街头的假证贩子手里购买的假身份证才算假身份证?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认为,两者都应认定为假身份证。赵教授表示,居民从假证贩子手里购买的假身份证肯定是假证,如果是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安机关办出的身份证,至少是无效身份证。

五问

为“房姐”办假身份证

公安机关该担何责?

对此,洪道德教授认为,如果公安人员直接参与了帮助龚爱爱伪造身份证,其就构成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案的共犯;如果办证人员没有主观故意,而是出于审查不严,被龚爱爱等人提供的虚假材料所蒙骗为龚爱爱办理了假身份证,其将涉嫌渎职。

六问

“房姐”是否应被立案侦查?

央视消息,神木警方表示,目前龚爱爱事件还没立案,尚不能对龚爱爱本人采用技侦手段。那么就目前已经查实的龚爱爱有4个身份证和多套房产的事实,龚爱爱是否应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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