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传教士保禄•维亚尔与汉夷杂区社会(2)
此外,他还对云南境内的其他族群的历史尽可能地进行了梳理和研究,以对云南的少数民族有更为全面的认识。从他的研究成果中,可以了解他对苗人、摆夷、龙人、查人、瑶族、普拉、土佬等民族,以及他所认为的倮倮支系:普拉、阿哲、阿细、撒尼、阿莱、撒梅、昆明人、苏尼人,在分布区域、服饰特点及差异、生活习惯、宗教信仰、文学诗歌、音乐舞蹈、丧葬嫁娶、语言文字等方面做出的介绍和区分,[16]而这些在汉文文献里鲜有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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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禄•维亚尔笔下汉夷杂区的民族关系的变化
自保禄•维亚尔入滇传教,历时近四十载。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他与云南少数民族社会、汉族社会以及社会各阶层都有较多的接触和较长的相处时间。他的文章,对云南的汉族社会、少数民族社会以及夷、汉之间的关系着墨尤多,是较早的汉夷杂居社会调査资料。
保禄•维亚尔用较大的篇幅描述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路南汉夷杂居地区的民族关系。虽然同居一地,但是汉人对倮倮的日常生活、宗教习俗和民族语言并不清楚,即使是路南的地方官,对当地的少数民族也并不了解,如他提到一位来自湖南的官员“对倮倮只有书本知识,碰着我这个比他知道的略多的解说员,很是高兴”[17]。在他笔下,倮倮属弱势的一方,对汉族“怀有深藏不露又持续不断的怨气”,“要是这时来了个汉人,他就紧靠着你,就像要请求你的保护一样”。造成这样局面的出现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而发生在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至同治十一年(1872)的杜文秀起义事件则是矛盾激化的重要事件,变乱发生时路南“各地夷民纷纷响应,群起逐杀汉人。多年积愤,一旦发出,其势遂不可遏。当时,住在乡间的汉人或被杀或流亡”[18]。如此激烈的冲突,加剧了汉族与夷民的矛盾。
保禄•维亚尔于1887年来到路南这个汉夷杂居的地区传教,这时距离前述事件的平息时间并不长,因此,他看到的是被代表汉族利益的官府“征服”之后的倮倮。并且他也深知其中缘由:“在最近的一次叛乱中,倮倮上了自称是他们兄弟的伊斯兰教徒的当,起来反抗清政府。他们在山区内所向披靡,但却被假仁假义的兄弟出卖,只好向清政府投降,并对征服者产生了怨恨,这种怨恨在遭受歧视的情绪下日益深积。”[19]直到1897年,保禄•维亚尔还在书中记载:“如果说汉人蔑视倮倮,那么倮倮就憎恨汉人。这一事实不可否认。在我传播福音的地方,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个倮倮愿意把土地卖给汉人。相反,八年来,我亲眼看见至少五个倮倮村庄在路南平原上建立起来。”[20]据民国时期李有义的研究,咸同“回乱”是云南汉夷关系的一个大转折,由那时起汉人地主开始逐渐没落,经济地位一落千丈,原因体现为以下几点:政治势力的丧失;私田的失去;地主离地;地主的堕落;富裕夷民的产生。李有义还在书中举例,尾村(今尾则)徐姓汉族地主手中百分之七十九的土地权都到了本村夷民手中,还有百分之十一落至别村夷民手中,[21]更深入地解释了为何会有越来越多的倮倮村庄在路南平原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