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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七社区将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示范点

2019-06-21 19:57 作者:蒙多

  7个社区将建成示范点

  10月19日,东莞市政府网站公布《东莞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推动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文化活动阵地和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今年年底前,莞城罗沙等7个社区将建成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示范点,并成为全市的样板,到2017年底,全市32个镇(街)各建成1—2个示范点。

  方案称,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为村(居)民提供综合性文化服务的场所,要整合基层各种服务资源,具备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老年人、未成年人活动等各种功能。原则上现有文化设施能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新建;场所设施不完善的要尽量利用社区综合文化室、党组织活动场所、闲置校舍办公场所以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集合建设。

  各镇(街)在省、市建设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建成集多功能培训室、图书电子阅览室、展览展示厅、文体广场、文化宣传栏为一体的公共文化设施。同时,要求统一标识形象设计,设置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识、服务公示牌标识、活动场室指引标识、户外电子宣传屏。

  方案要求,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拓宽公共文化服务渠道,激活公共文化服务活力。

  支持群众自办文化,畅通群众需求和反馈渠道,采取“订单”服务方式。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利用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和数字化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方案规定,市财政统一安排资金补助村(社区)公共服务开支。各镇(街)要提高文化管理员薪酬待遇,确保年人均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民币基础上,可结合当地实际,提高至4万—5万元。市财政安排扶持文化类社会组织团队、文化志愿者、创新性文化活动品牌等一般专项经费,由有关部门按程序在申报年度预算统筹解决。

  每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确保一名专职文化管理员,加大管理、指导、培训的工作力度,提高文化管理员的薪酬待遇,提高文化管理员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通过镇村两级统筹、购买服务岗位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推广文化志愿服务,吸引更多有奉献精神和文化技能的离退休干部、大学生、乡贤成为文化志愿者,在社区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方案还称,将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群众满意度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南方日报 记者 郭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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