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快评丨“反偷拍”不能只靠消费者“火眼金睛”_中国健康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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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快评丨“反偷拍”不能只靠消费者“火眼金睛”

2019-06-19 03:45 作者:

昨天,深圳一家优衣库爆出一起的“偷拍”事件,令人震惊。一名女性顾客在该店一个试衣间试换衣服过程中,无意发现镜子内竟然有一个隐藏的针孔摄像头。摄像头像纽扣一样,连着电线,扯下来之后还在拍摄。店长表示,摄像头并非该店安装。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这位女性顾客感到非常恐惧:这个摄像头装了多久?有多少顾客和我一样被偷拍了?视频会不会外泄?

新民快评丨“反偷拍”不能只靠消费者“火眼金睛”

图片来源:东方IC

事实上,感到恐惧的还有更多的消费者:以后还能不能到服装门店放心地试衣了?近来,因“偷拍”而让人失去安全感的事件屡屡爆出。今年五一期间,一杭州市民在青岛旅游,在所入住的民宿卧室发现了一个针孔摄像头,被非常隐蔽地安放在路由器上。警方很快查明,系民宿房主所为,房主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金500元。今年5月,一群到黄山写生的女大学生入住黟县华艺饭店。经检查,在女生居住的4间客房中,竟然有3间卫生间被安放了偷拍设备!警方查明,设备系饭店业主朱某放置,现朱某已被刑拘。

时下,由于偷拍设备越做越小、越来越隐蔽,入住酒店后如何查找针孔摄像头的攻略、贴士,网上比比皆是:关上灯、拉上窗帘,用强光手电照一圈……但是,商场、酒店、民宿保障旅客安全是天经地义。“反偷拍”不能只靠消费者“火眼金睛”!

优衣库事件为公共场所“反偷拍”敲响了警钟。对于商场、酒店、饭店、影院等经营场所来说,确保顾客、客人的安全和隐私权是商家的主体责任。因此,对隐私空间加强管理和检查,以防偷拍不法之徒伸出黑手,经营主体责无旁贷。由于管理不严而造成顾客隐私泄露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对于那些安放偷拍设备的商家、业主,则应依法严惩。根据我国的法律,偷拍可处10日拘留,涉及淫秽最高无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偷拍这种新型的违法犯罪行为,与其背后的黑色产业链有关。目前网上的偷拍、偷窥视频贩卖已成为一个巨大的黑色产业,因利润丰厚,许多人趋之若鹜。严厉打击偷拍视频黑色产业,才能斩断偷拍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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