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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凶案凶手均“被神经病” 社会现“模仿犯”

2019-06-06 12:47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阿狸

  前天,广西合浦——

  疑犯杨某某在小学附近连砍7人,当地宣传部门称其系一名精神病患者;

  3月23日,福建南平——

  疑犯郑明生连续砍杀13名小学生,案发后媒体报道称其为疑似精神病患者;

  2009年12月27日,北京大兴——

  疑犯张武立制造灭门案,司法部门鉴定结果为精神分裂症;

  2009年11月16日,云南禄劝——

  疑犯陈文法残杀6名亲人,后经司法鉴定为患有精神病

  ……

  [围观]

  王海(中国农业大学教师,在MSN上感慨):Tiger(老虎伍兹)不还有性瘾癖呢吗,我觉得现在健康的人不多,每个人都有各种疾病。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的人才叫健康的人。

  吉森林(媒体评论员):(从这一系列案件来看)中国的精神病患者看来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喜欢玩刀杀人。当一个人杀人时,我们可以称之为“精神病患者”,当都发生同样的悲剧时,我们是不是要认真研究一下到底谁是“精神病患者”了。

  扁舟子(法律界人士):从南平之殇到合浦之痛,不容我们不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那些如花的生命。如今我们的孩子到底处在一个什么样的生存环境,这个环境究竟又是如何形成的,正需要整个社会都来加以关注。

  @不沉默的大多数:别打着精神病的保护伞来装疯卖傻,我看他下起手来一点儿也不神经……

  @寂静北极:防弹衣——今后小学生的必备服装,再印上字“我还小,请不要杀我”。

  @成长着的心智:没有精神病的被强制抓到精神病院,有精神病的却自由得很,到处乱跑,尤其喜欢小学门口。

  [较真]

  春天易犯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自编“平安歌谣”:

  较为平安一二三,

  四月五月往上蹿。

  夏天多发强奸案,

  冬季侵财到峰巅。

  问:公安部门曾总结,春季是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案的高发期,这种说法有科学依据吗?

  答:这种现象确实存在。春季是新陈代谢旺盛的时期,人体的神经内分泌和激素分泌都会受到很大影响,因此从生物学的角度说,这个季节也是精神病患者症状复发的高发期。病患家属此时应特别做好预防工作,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北京回龙观医院主任医师王健)

  血案凶手“被精神病”——

  “作为一线医生并没感觉精神病患者肇祸激增”

  很多人都将广西合浦凶杀案与福建南平凶杀案相联系,甚至还联想到近年来发生的几起恶性命案。有人提出疑问,为什么“精神病患者”总是频频制造血案?他们确实是精神病,还是被贴上了“精神病”的标签?

  王健(北京回龙观医院主任医师,曾在大兴灭门案发后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这些案件存在共性,都是具有轰动性的恶性案件,公众关注度高,波及层面广,而且它不太符合常理和正常思维逻辑,精神病患者做得出来这种案件的可能性大。

  另外,这几起案件连发,也并不能说明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现象出现了激增,至少我个人作为一线的医生并没有这种感觉。我认为这主要是由于当今网络、媒体对这类公共事件关注度较高造成的。以前也有,只不过没有通过新闻报道而被公众知道罢了。

  李玫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所有暴力犯罪案件中的嫌疑人,都应该给予精神上的评估、鉴定,这样最后处理的时候,也能给公众一个更加公正、客观的感受。

  (是否认可这些疑犯都是精神病?)不一定。南平案的嫌疑人呈现并非错乱的疯狂,他不是精神病。你看他袭击的目标主要是孩子,说明他是有选择的;作案时他早到了半个小时,学校门前孩子还不多,于是他专门到旁边超市又等了会儿,这都是他有意识、有控制能力的表现。

  [批注]

  刘晓原(杨佳案代理律师,接受采访时正准备赶往福建):现在法律上有个漏洞,就是对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还不是一道必须的程序。我们对待每一起凶杀案件,都应该谨慎、理智,不能因为案件的影响或者其他因素,而轻易地放弃或拒绝为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精神病鉴定有非常复杂的程序,我们应该相信其公正性。

  精神病标签被固定——

  “社会里有一两个‘疯子’很正常”

  南平发案,令人感到恐惧;合浦再发案,恐惧开始升级。一些人猜测,合浦案是南平案的翻版;更有人怀疑,杨某某是郑明生的“模仿犯”,“精神病患者”似乎成了血案凶手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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