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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见14岁女网友男子强制猥亵被抓

2019-05-30 13:36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蒙多

本报枣庄1月26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甘宜政 刘阳河) 22岁的张某1月2日在约见14岁的女网友小艳(化名)时为泄私欲将女网友强制猥亵。10天后,张某约见女网友小利(化名)时,将她的苹果5S手机抢走后卖掉。滕州警方根据案件线索顺线追踪,于1月15日将张某抓获。

1月2日晚8点左右,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龙泉派出所接到小艳报警称,其在1月2日晚被一名自称小东的男网友强制猥亵。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龙泉派出所立即会同网警大队展开调查取证。经查证,小艳是在2014年12月份通过QQ认识的小东。聊了一段时间后,小艳和小东成了无话不说的网友。2015年1月2日晚上6点多钟,小艳接小东约见的电话,便和好朋友小平一起与小东约会见面。小东将小艳二人带至滕州市区滕州桥附近的饭店吃完饭后,将小平支开,把小艳带至附近的小树林里和小旅馆里,采取语言威胁和殴打的方式将小艳强制猥亵后逃跑。

由于是第一次见面,小艳只知道该男子叫小东和QQ号,不知其真实姓名和住址。民警从小艳的讲述中得知该男子本地口音,身高1.7米,偏胖,眼睛小,右手手背和手指上有纹身,穿黑色上衣和牛仔裤。民警们根据掌握的线索立即开展追查该男子下落。

正当办案民警四处查找该男下落时,1月12日晚9点左右,24岁的女青年小利在滕州宾馆附近被一名男网友抢走一部苹果5S手机。根据小利的讲述,抢手机的男子与猥亵小艳的男子体貌特征相似。办案民警分析研判后确定两起案件为一人所为,立即并案侦查。通过多方排查,发现嫌疑人是家住滕州荆河街道的张某,办案民警立即秘密追查张某。1月15日下午3点左右,当张某潜回家中时被守候的民警抓获。

据张某交代,2010年因抢劫被判刑,2012年因盗窃被判刑,2014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治安拘留。目前,张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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